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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9电子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8 04:03:12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7日以电话和口头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晋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祝岳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祝岳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祝岳标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现提名杨蓉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3)。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收到持股3%以上的股东陈永夫先生《关于提请增加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提议将《关于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在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临时提案的形式提请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并相应调整提案编码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1)截至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299号汇盈大厦6楼会议室。

  2、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及5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线、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必须按时提供完整文件进行登记后参加。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及个人信息登记。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的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祝岳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祝岳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子公司担任职务,祝岳标先生原定任期为2022年9月9日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即2025年9月8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祝岳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鉴于祝岳标先生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规范运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祝岳标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在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祝岳标先生将继续履行职责。公司监事会对祝岳标先生在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杨蓉蓉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审核,杨蓉蓉女士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和条件,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蓉蓉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

  近五年从业经历如下:2018年1月至2019年9月,担任浙江永泰物流有限公司人资行政部薪酬专员;2019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人资行政中心薪酬专员。

  杨蓉蓉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蓉蓉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根据上述决议使用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1,500万美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CQ9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