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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9电子法律教学用模拟法庭实训装置及操作方法与流程
发布日期:2023-05-12 16:18:24

  CQ9电子本发明涉及教学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法律教学用模拟法庭实训装置及操作方法。

  法律及法学类教学过程中需要模拟实训,也就是模拟法庭,在高校法律教学中需要举办模拟法庭调查、审理,进一步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和司法程序的理解,更好的提升了学生的法律的运用和把握能力,并通过模拟法庭增加学生的现场感和直观感,目前现有的教学实训设备,占用空间较大,需要提前进行组织安排,同时,由于教学模拟空间较大,不利于学生全面的了解模拟法庭的构造和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法律教学用模拟法庭实训装置及操作方法,该结构主要是能够提高法律教学的现场感和直观感,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一种法律教学用模拟法庭实训装置,其组成包括:壳体,所述的壳体为槽形体结构,在槽形体上平面通过螺钉与玻璃板连接,所述的壳体内分别安装有法官位置灯、书记官位置灯、原告及律师位置灯、被告及律师位置灯、观众位置灯,所述的壳体右侧固定连接座,所述的连接座穿有导线,所述的导线一端与控制系统连接,所述的控制系统前端面上方安装液晶屏,在液晶屏下方分别安装有一组控制按钮,所述的控制系统包括控制器,所述的控制器通过导线分别与声音控制电路、位置灯控制电路、液晶屏电路连接。

  所述的法律教学用模拟法庭实训装置,所述的位置灯控制电路包括法官位置电路、书记官位置电路、原告及律师位置电路、被告及律师位置电路、观众位置电路。

  所述的法律教学用模拟法庭实训装置,所述的壳体的上下面的凹槽内安装有过滤网,所述的壳体左右面的凹槽内安装有扬声器,所述的壳体背面安装有双面吸盘,所述的玻璃板的材质为有机玻璃,所述的壳体为铝合金材料。

  一种法律教学用模拟法庭实训装置及操作方法,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首先是将法律教学用模拟法庭实训装置通过双面吸盘悬挂在黑板及教师授课位置,然后通过快速接头将实训装置与控制系统连接,控制系统前端具有液晶屏,所述的液晶屏下方的控制按钮依次对应法官位置灯、书记官位置灯、原告及律师位置灯、被告及律师位置灯、观众位置灯,并根据讲解情况对上述位置灯分别进行控制;

  所述的液晶屏为触摸显示屏,法律教学教师根据需要选择讲解内容,内容选定后,可以选择通过扬声器播报,教师根据播报内容通过控制按钮,对法庭案件审理位置通过位置灯进行提示,增加了教学的现场感和直观感,同时可以根据模拟法庭实训装置进行理论与实训相结合,传授法律知识,加深记忆,提高教学质量。

  1.本发明是一种用于法律教学用模拟法庭的实训装置及其具体操作方法,该结构的设置通过模拟法庭的位置灯配合相对应的法律知识能够有效的提高高校法律教学的现场感和直观感,提高教学质量。

  本发明通过快速连接的方式能够使实训装置与控制系统迅速连接,节省教学时间,同时实训装置与控制系统的连接导线较长,教师可以手持或将其放置在方便位置,使用方便实用、灵活。

  本发明的壳体的上下面的凹槽内安装有过滤网,便于壳体内部的通风与散热,同时还能够避免外部灰尘进入,保证壳体内部清洁干净。

  本发明的壳体左右面的凹槽内安装有扬声器,便于较大教室内授课质量,壳体背面安装有双面吸盘安装方便,可以安装在黑板或者墙壁均可,增加了教学的灵活性。

  本发明的玻璃板的材质为有机玻璃,壳体为铝合金材料,能够减轻实训装置的重量,所述的有机玻璃透明度较好,能够使壳体内部清晰。

  一种法律教学用模拟法庭实训装置,其组成包括:壳体10,所述的壳体为槽形体结构,在槽形体上平面通过螺钉与玻璃板1连接,所述的壳体内分别安装有法官位置灯2、书记官位置灯3、原告及律师位置灯4、被告及律师位置灯8、观众位置灯7,所述的壳体右侧固定连接座5,所述的连接座穿有导线,所述的导线连接,所述的控制系统前端面上方安装液晶屏,在液晶屏下方分别安装有一组控制按钮,所述的控制系统包括控制器,所述的控制器通过导线分别与声音控制电路、位置灯控制电路、液晶屏电路连接。

  根据实施例1所述的法律教学用模拟法庭实训装置,所述的位置灯控制电路包括法官位置电路、书记官位置电路、原告及律师位置电路、被告及律师位置电路、观众位置电路。

  根据实施例2所述的法律教学用模拟法庭实训装置,所述的壳体的上下面的凹槽内安装有过滤网9,所述的壳体左右面的凹槽内安装有扬声器11,所述的壳体背面安装有双面吸盘12,所述的玻璃板的材质为有机玻璃,所述的壳体为铝合金材料。

  一种利用实施例1-3所述的法律教学用模拟法庭实训装置及操作方法,本方法是:首先是将法律教学用模拟法庭实训装置通过双面吸盘悬挂在黑板及教师授课位置,然后通过快速接头将实训装置与控制系统连接,控制系统前端具有液晶屏,所述的液晶屏下方的控制按钮依次对应法官位置灯、书记官位置灯、原告及律师位置灯、被告及律师位置灯、观众位置灯,并根据讲解情况对上述位置灯分别进行控制;

  所述的液晶屏为触摸显示屏,法律教学教师根据需要选择讲解内容,内容选定后,可以选择通过扬声器播报,教师根据播报内容通过控制按钮,对法庭案件审理位置通过位置灯进行提示,增加了教学的现场感和直观感,同时可以根据模拟法庭实训装置进行理论与实训相结合,传授法律知识,加深记忆,提高教学质量。

  1.一种法律教学用模拟法庭实训装置,其组成包括:壳体,其特征是:所述的壳体为槽形体结构,在槽形体上平面通过螺钉与玻璃板连接,所述的壳体内分别安装有法官位置灯、书记官位置灯、原告及律师位置灯、被告及律师位置灯、观众位置灯,所述的壳体右侧固定连接座,所述的连接座穿有导线,所述的导线一端与控制系统连接,所述的控制系统前端面上方安装液晶屏,在液晶屏下方分别安装有一组控制按钮,所述的控制系统包括控制器,所述的控制器通过导线分别与声音控制电路、位置灯控制电路、液晶屏电路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法律教学用模拟法庭实训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位置灯控制电路包括法官位置电路、书记官位置电路、原告及律师位置电路、被告及律师位置电路、观众位置电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法律教学用模拟法庭实训装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壳体的上下面的凹槽内安装有过滤网,所述的壳体左右面的凹槽内安装有扬声器,所述的壳体背面安装有双面吸盘,所述的玻璃板的材质为有机玻璃,所述的壳体为铝合金材料。

  4.一种权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法律教学用模拟法庭实训装置的操作方法,其特征是: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首先是将法律教学用模拟法庭实训装置通过双面吸盘悬挂在黑板及教师授课位置,然后通过快速接头将实训装置与控制系统连接,控制系统前端具有液晶屏,所述的液晶屏下方的控制按钮依次对应法官位置灯、书记官位置灯、原告及律师位置灯、被告及律师位置灯、观众位置灯,并根据讲解情况对上述位置灯分别进行控制;

  所述的液晶屏为触摸显示屏,法律教学教师根据需要选择讲解内容,内容选定后,可以选择通过扬声器播报,教师根据播报内容通过控制按钮,对法庭案件审理位置通过位置灯进行提示,增加了教学的现场感和直观感,同时可以根据模拟法庭实训装置进行理论与实训相结合,传授法律知识,加深记忆,提高教学质量。

  法律教学用模拟法庭实训装置及操作方法。现有教学实训设备,占用空间大,教学模拟空间较大,不利于学生了解模拟法庭的构造和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本发明组成包括:壳体(10),壳体为槽形体结构,在槽形体上平面通过螺钉与玻璃板连接,壳体内分别安装有法官位置灯(2)、书记官位置灯(3)、原告及律师位置灯(4)、被告及律师位置灯(8)、观众位置灯(7),壳体右侧固定连接座(5),连接座穿有导线,导线)连接,控制系统前端面上方安装液晶屏,在液晶屏下方分别安装有一组控制按钮,控制系统包括控制器,控制器通过导线分别与声音控制电路、位置灯控制电路、液晶屏电路连接。本发明用于法律教学用模拟法庭实训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