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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9电子模拟法庭“零距离”普法
发布日期:2023-05-11 07:10:31

  2019年12月18日上午,在田妍妍老师的著作权法课上,17级法本一班在模拟法庭就“查良镛(笔名:金庸)诉杨治(笔名:江南)”一案,进行了一场激烈的模拟审判。此次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们更有参与感地体会著作权法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让学生对法律有更清晰的认知,对学生学习和今后的工作有巨大的帮助。

  模拟审判在庄重严肃的氛围中开始,审理过程中法庭秩序一直保持的比较好,参与的同学都保持了法学生的形象和素质。

  审判开始,扮演双方当事人以及书记员等角色,都依规定依次入场就坐在各自的位置上,然后书记员王思迪宣布法庭纪律。审判人员入庭后,审判长宣布庭审正式开始。

  在审判长刘锦辉的组织和审判员(胡涵宇、许智慧)的积极配合下,整场审判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从法庭调查到最后宣判,最精彩的当然要数法庭辩论环节,在法庭辩论阶段,原告代理人(刘桢、邓艳)与被告代理人(阙祎薇、李欣怡)紧紧围绕该案的争论焦点展开辩论,他们围绕各自的观点据理力争,现场气氛紧张激烈。

  针对争议的焦点,原告认为两被告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共同侵权,两被告分别从江南不构成著作权侵权和出版公司不正当竞争这两个方面来分析、反驳原告的观点。一时“吵得”不可开交,互不相让,角度新颖,言辞犀利。

  模拟审判充分践行了“理论联系实际”这一理念,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注重理论知识的系统学习,通过学习理论知识,培养法律思维,学会用法律的眼光看待一切事物。理论终究是要解决现实问题的,所以实践和理论一样不能偏废,进行模拟审判则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亲身参加一次模拟审判,可以更快更直观地记住课本上的知识,也可以对诉讼的各个环节更加熟悉。

  此次模拟审判也帮助学生扎实地掌握著作权法的典型案例,“金庸诉江南案”作为2018年知识产权法的十大典型案例之一,这个案件在同类案件中具有极重要的典型意义,和我们的生活也有着密切的联系。法学生以后走上了法律岗位,遇到的案例可以在学校提前身临其境地感受,现在的经历会让他们更快地进行角色的转变,更有利于其职业发展。通过自身的经历,比对在真实法院对这些案件的审判,从中找出不足和创新,更能树立自信心。

  通过对这次模拟审判的努力付出、认真排练,让参与的学生们更加清晰了自己的未来职业的工作是什么样子,也让同学们更加了解到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对CQ9电子知识的理解,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