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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9电子禾信仪器(68862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发布日期:2023-05-10 13:36:43

  为保障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入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签字/加盖公章)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公司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参与现场投票表决,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顺序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主题或提问应与本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漏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七、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行使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如需回避表决请注明“回避”。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该项表决为弃权。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写表决票,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两名见证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相关人员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参与计票、监票。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将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1)。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写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参见附件1。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写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参见附件2。

  公司独立董事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有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状况。具体内容参见附件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基于2022年公司的经营情况,结合2023年宏观环境、行业形势、市场需求、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等因素综合分析判断,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目标,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对应措施。

  1、加大营销力度,探索新模式,积极拓展市场,优化产业布局,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

  2、加大研发投入,不断丰富产品线,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附加值;

  5、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健全考核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积极性和责任意识,激发企业活力。

  上述预算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该预算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环境、国家政策、行业发展、公司经营决策等诸多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2022年年度报告的格式要求,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3,328,252.8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8,008,783.34元。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以及2023年公司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在兼顾公司发展、经营计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3年度具体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为了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的岗位职责,特制订本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1、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办理五险一金。

  3、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4、本薪酬方案不代表2023年度实际薪酬发放数,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为了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监事的岗位职责,特制订本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1、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公司依法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办理五险一金。

  3、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4、本薪酬方案不代表2023年度实际薪酬发放数,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情况、行业发展状况与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禾信质谱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禾信”)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巴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为1年;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为 1年;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不超过3年;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为1年;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为1年。上述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短期贷款到期续贷、新增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为昆山禾信在本次银行授信额度内贷款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昆山禾信将根据银行批准情况和实际需求向银行申请贷款,实际贷款数额、贷款利率以及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办理本次担保有关具体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有权签字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关于股东大会职权的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以及《公司章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2022年,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严格依法履行董事会的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地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2022年,公司仍处于收入相对依赖于环保领域产品、新产品研发投入较大且尚未实现规模化销售的过渡阶段,叠加经济下行、政府对环保类设备采购支出的调整、项目执行周期有所增加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经受较大压力,环保领域产品营业收入出现阶段性下滑。但公司始终坚持以科学仪器的“高端化”、“国产化”与“自主可控”为原动力,围绕中长期发展战略,稳步推进2022年各项经营目标,聚焦质谱主业,在研发、市场、人才、生产等多方面整体布局,实现年度签单金额51,391.03万元,同比增长18.05%。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025.6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6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32.83万元,与去年相比由盈转亏。主要原因系:一方面,2022年由于物流不畅和人员出差不便等因素影响了部分客户的验收流程,公司已发出商品无法及时开展验收,使得收入确认延迟,营业收入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公司在CMI系列、LC-TQ系列、GCMS系列等产品上持续加大研发资源和市场资源投入使得研发费用、销售费用同比增长较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第三届董事会现有董事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公司全体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董事会会议13次,审议了议案73项。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1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议案》共1项议案。

  (2)2022年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住所、修改经营范围及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3项议案。

  (3)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关于拟签订暨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共2项议案。

  (4)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长沙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拟向农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拟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拟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19项议案。

  (5)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建设上海临谱高端质谱仪器产业化项目的议案》《关于制订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增加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并延长借用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共8项议案。

  (6)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暨指定董事长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经理的议案》共7项议案。

  (7)2022年6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恒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共4项议案。

  (8)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共5项议案。

  (9)2022年9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变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利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13项议案。

  (10)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共2项议案。

  (11)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民生银行授信额度增加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共3项议案。

  (12)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共1项议案。

  (13)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共5项议案。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股东大会3次,形成了28个决议项,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2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修改经营范围及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共1项议案。

  (2)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的议案》《关于增加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并延长借用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共16项议案。

  (3)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变更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利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共11项议案。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11次、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及各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积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支持,为公司的战略选择、经营运行、财务审计、人才引进及培养提供了宝贵的建议,推动了公司合规健康地发展。

  2022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按要求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为公司法人治理和经营管理提供专业支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管理工作,2022年公司严格按照《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执行相关工作,设定了对外联络邮箱及投资者咨询电话,并指定了联络人。公司合理、妥善地安排投资者、分析师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调研等接待工作,积极通过网上路演、线上视频会议等方式增进与投资者交流、扩大对公司的宣传,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快捷、全面地获取公司信息;自公司在科创板上市以来,每月定期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以便投资者了解公司最新的投关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把控信息披露风险,确保每次对外披露的公告等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2023年,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和方向,加大技术和产品研发投入,探索新模式,积极开拓市场,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持续做好内部各项经营管理提升工作,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环境监测领域,并着力拓展实验室领域、医疗健康领域应用,产品类型不断丰富,多种技术路线并重。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研发实力,强化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保持技术和产品的领先度,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中短期内,公司仍以质谱仪为核心,在自研质谱底层技术的基础之上,公司以环境监测领域为切入口,针对不同应用领域积极推进新产品线研发及储备。在环境领域,公司将继续丰富当前大气环境监测领域产品类型,并向水质、土壤监测领域拓展,推进AC-GCMS-1000、GGT-0620、DT-100的产业化应用,实现产品系列化,并不断进行升级;在医疗健康领域,公司不断推进全自动微生物检测质谱仪、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的市场推广,并积极全自动核酸质谱检测系统的研发及产品落地;在实验室分析领域,推动ICP-MS,Q-TOF的研发;在食品安全领域,公司将持续推进液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农药残留快速筛查质谱仪、热辅助等离子体电离飞行时间质谱仪的产业化进程,积极进行应用方法开发。

  在环境监测领域,随着智慧环境、智慧园区、碳监测体系的不断完善,公司将不断完善国内市场网络布局,继续加强专业营销及技术服务团队建设,提高国内市场销售及技术服务能力,扩大品牌影响力和提升市场竞争力;深化集中资源攻关大项目、聚焦重点省份市场拓展策略,为环境监测领域持续的业务增长奠定基础,在环保领域保持较强的品牌优势和产品力。

  在非环境监测领域,公司一方面结合在环境监测领域已积累的成熟经验,自建专业营销团队,凭借产品技术、性能、价格和服务优势,借力国产替代的春风,快速扩大市场份额,提升非环境监测领域业绩占比。另一方面,公司将通过与知名IVD企业、试剂公司、第三方实验室、高校等进行合作实现销售,并根据相关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和特点,选择适合该行业的模式,逐渐实现公司在各领域的业务突破。

  公司将积极稳妥、保质保量地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并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逐步释放、优化公司的产线产能,全面提升研发能力、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响应速度。

  未来,公司将重点引进物理化学、材料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分析化学、工业设计、自动化、机械设计、计算机、环境科学、药学等硕士以上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有现代化企业管理经验的企业管理人才。公司将不断加强与全球质谱领域领先的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国际合作及交流,通过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加强高校实训基地建设、增加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入站博士后数量等方式,深化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基于质谱技术的产学研合作,不断培养并向公司输送质谱研究及应用型人才,为公司持续创新提供人才支撑及智力支持。

  此外,公司将不断完善关键人才的激励措施,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及多样化的短期激励措施,并通过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措施,给予全方位的激励和保障,激发员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公司将继续加强在财务管理、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等多方面的管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的机制和流程,不断推动企业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从而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效率。

  2022年公司董事会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相信,在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位董事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一定能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回报广大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务、内部控制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共召开10次会议,共审议50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1月23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拟向浙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2、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子公司拟向农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子公司拟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子公司拟向光大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议案》; (14)《关于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关联担保的议案》; (1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4)《关于增加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并延长借用期限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22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22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拟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拟向恒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拟向民生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4)《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6、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2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8、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9、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拟对民生银行授信额度增加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拟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10、2022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

  2022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决策程序、决议事项以及决议的执行进行了严格监督,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作规范,执行情况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报告期内,公司在财务、投资等方面的管理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规定,并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担保、关联租赁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出于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围绕公司2023年的经营目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学习,为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加强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的监督,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关注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合规体系建设、法律风险防范等工作,促进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

  2、加强学习,切实提高专业能力和监督水平,监事会将有针对地加强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3、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重点围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监督,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合规性,积极防范或有风险。

  4、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2023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的新要求,拓展工作思路,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为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有关规定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97,185.02万元,同比增加4,045.50万元,增幅4.34%。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CQ9电子